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
一、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
1.离婚时能否要回房子,关键看具体情形。婚前一方购且登记其名下,通常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婚后购的,不论登记谁名,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
2.婚姻存续期一方有过错,如重婚、虐待等,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且分财产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3.若一方购房出资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出资事实,这样能在离婚时争取对房子的权益。总之,得综合房产、出资及婚姻过错等因素来判断离婚时能否要回房子。
二、离婚时对方隐瞒的房产能要回吗
一、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
离婚时对方隐瞒房产,在符合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你需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瞒房产的行为,比如房产购买合同、产权证书等能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同时,要在发现对方隐瞒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情况属实,会依法对该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你有机会要回应得份额。
三、离婚时对方转移房产能否追回
离婚时对方转移房产,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移,另一方发现后可收集对方转移房产的证据,如房产交易合同、资金流向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转移行为无效后,可判决追回房产或对转移方少分、不分财产。若房产已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无法追回的,转移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探讨离婚可以要回房子吗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诸多影响因素。那么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但购房款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这种情况下,即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出资方子女在离婚时也有可能主张要回房子。另外,若房子是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承租人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房产份额等问题也较为关键。你对于这些关于离婚房产归属的拓展内容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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