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内容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内容
1.判决离婚法定理由聚焦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以及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3.对于有离婚诉求的夫妻,若存在法定情形,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或同居的影像资料、家暴的报警记录等。若首次离婚诉讼未获准许,可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定依据有哪些
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定依据主要如下: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2.保护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情形,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倾向无过错方。
3.考虑付出与贡献:比如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义务,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
4.个人财产归个人: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判决离婚法定理由的认定标准是啥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有以下情形: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
当探讨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内容时,除了常见的理由,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离婚时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您在离婚相关的法定理由、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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