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判无效会有结婚记录吗
一、婚姻被判无效会有结婚记录吗
无效婚姻在法律上的记录情况
无效的婚姻是会被记载入案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过法律程序宣告婚姻无效或予以注销后,应当从其处收回双方的结婚证书,且须将判决结果的官方文件送达至当地负责婚姻登记事宜的单位。该单位必须将该份判决书的副本纳入到双方的婚姻登记档案中。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构有责任建立和维护完整有效的婚姻登记档案,并对档案进行长期妥善保存。当婚姻登记机构收到来自司法部门宣布婚姻无效或裁决婚姻申请注销的判决书副本时,应将其附件收入到当事方的婚姻登记档案之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二款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二、婚姻被判无效后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被判定无效后,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其次,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若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则为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再者,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总之,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合理划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无效后还能查到结婚记录吗
婚姻无效后通常仍可查到结婚记录。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会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即便婚姻被宣告无效,这些记录仍会存在。这是基于婚姻登记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以维护婚姻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不过,具体的查询规定和权限可能因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依法有权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机构和人员,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查阅到相关记录。但对于普通公众,可能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合法的授权才能进行查询。
婚姻被裁定无效后,会产生婚姻记录。法院在宣布婚姻无效或撤销时,会收缴结婚证书并将判决书送交婚姻登记机构存档。婚姻登记机构需成立专门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存这些资料。因此,即使婚姻无效,也会有相应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