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儿子出生 3 天发现非亲生,起诉离婚要女方净身出户,女方辩称 “我也是受害者”
河南一男子在儿子出生 3 天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起诉离婚要求老婆净身出户
老婆竟说:我以为孩子是你的我才生的啊!我也是受害者!这帽子戴的真是板板正正。
01 案情回顾
河南的王先生和赵女士是在网上认识的,聊了没多久,王先生就想和对方见面,多次邀请后赵女士才答应。
一见面他们都感觉对方不错,顺其自然地就在一起了,在认识半年后,两人领了结婚证。
婚后生活一直都挺和睦,2023 年初,赵女士告诉王先生自己怀孕了,王先生特别高兴。
怀孕期间,王先生更是处处关心妻子,买补品、做饭、找保姆,把赵女士照顾得妥妥当当的。
八个多月后赵女士生下一个男孩,全家都很高兴,孩子出生第三天要做新生儿体检。
王先生拿到结果后,发现孩子的血型和自己、妻子的都不一样,他问了问医生,医生解释说这种情况也很常见。
但王先生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回家后就开始上网查资料,发现按照自己 O 型血,妻子 A 型血的组合,根本不可能生出 AB 型血的孩子。
这个发现让他彻底睡不着觉了,第二天王先生偷偷带着孩子的口水样本去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孩子和他没有任何生物学关系,那一刻,王先生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立刻冲回家质问赵女士孩子是谁的,没想到赵女士不但不承认,还骂王先生:你不相信我?我真是瞎了眼才给你生孩子,真不是人!
王先生把鉴定报告摔在她脸上,赵女士也懵了,这才承认(此处原文未明确承认内容,保持原样)。
王先生听到这话,直接要离婚,还要求赵女士带着孩子净身出户,赵女士不同意,还说自己也是受害者。
从那之后王先生再没回过家,几天后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女士净身出户,还要求她赔偿结婚花销、怀孕期间的营养费、产检费用、待产费用等共计 15 万元。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
虽然赵女士说不知道孩子是谁的,但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生育子女的事实是明确的。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构成了重大过错,王先生有权要求离婚。
但是 “净身出户” 在法律上并不存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赵女士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照顾王先生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赵女士完全丧失获得共同财产的权利。
至于王先生主张的 15 万元赔偿可以分为两部分:
婚姻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赵女士的行为给王先生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王先生有权获得赔偿。
欺诈性支出:结婚花销、怀孕期间的费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这些费用如果是基于赵女士的欺骗而支出的,也可以要求返还。但是赵女士自己也不确定孩子的生父是谁,这部分费用的返还需要根据证据确认赵女士的主观过错程度。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不只一顶帽子啊,戴的真是板板正正。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公司经营
劳动纠纷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