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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慌土地承包后能建房吗-

2025-11-13 21:40 分类: 最新更新 阅读:

 

承包集体土地强制收回合法吗?

  承包期内发包方强制收回土地的行为,违反多项法律强制性规定:

  1、承包期内禁止收回原则: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一规定确立了承包关系的稳定性,禁止发包方单方面变更合同。

  2、例外情形法定化:该法第四十五条明确,仅在以下情形下发包方可收回承包地: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

  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且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恢复耕种;

  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无法继续耕种;

  承包方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若发包方无法证明存在上述情形,其强制收回行为无效。

  3、法律责任承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违反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集体慌土地承包后能建房吗?

  承包集体荒地后建房需满足双重条件:土地用途合法性与审批程序合规性:

  1、土地用途管制: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荒地虽未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但仍属农用地范畴,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审批程序要求:承包方拟在荒地上建房的,需按以下流程申请: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包括项目性质、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现状等材料;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勘查,核实土地权属、地类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或转用手续;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3、违法后果:

  未经审批擅自建房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

  集体土地承包中的收回与建房问题,本质是承包方财产权与国家土地管理权的协调。法律通过禁止性规定与审批程序,既保障承包方的稳定经营预期,又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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