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同诈骗_2024年合同诈骗归还钱财
2024年合同诈骗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2024年合同诈骗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即单一客体。它侧重于对财产权益的侵害,不涉及其他社会关系或秩序。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了合同行为管理制度、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是复杂客体。这种犯罪不仅造成了财产损失,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合同的履行环境。
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其手段多种多样,不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合同诈骗罪:特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欺诈手段具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即必须发生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环节。
三、犯罪主体不同
诈骗罪:其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这意味着只有个人才能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这反映了合同诈骗罪在主体上的广泛性,既可能由个人实施,也可能由组织或企业等单位实施。
四、法条竞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在法条上存在竞合关系,即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当某一行为同时符合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优先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合同诈骗罪骗取的钱财需要归还吗?合同诈骗罪骗取的钱财需要归还。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性质所得出的结论。
首先,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钱财,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并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
其次,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性质来看,该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合同的履行环境。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罪骗取的钱财,必须依法予以追回并归还被害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犯罪嫌疑人退还了诈骗赃款,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但是,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对被告人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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