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送养自愿收养违法吗
一、自愿送养自愿收养违法吗
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送养和收养活动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在合法范围内,自行协商并实施送养行为本身并不触犯任何法律法规。
然而,应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送养行为需遵守以下法律规定之条件:
首先,送养人须为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亲生父母;若被收养者乃无依儿童,其他监护方亦可成为送养人,但须获得负有抚养责任之人的同意许可。
其次,须存在特殊困境导致无法履行抚养自身子女的义务。
再者,在送养亲生子女方面,送养行为必须经过亲生父母双方共同同意方可进行。且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年龄尚幼的未成年人,如其监护人均为患有精神疾病或无法正确识别和控制自我行为的人员,且可能对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明显影响,则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将其送养至他人家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二、未成年人收养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未成年人收养条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流程:首先,收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材料。民政部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需注意,特殊情况如华侨收养等,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自愿送养后能否随意撤销收养?
一般情况下,自愿送养后不能随意撤销收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法定情形外,不得随意解除。
法定撤销情形包括:收养人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收养人有其他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等。若存在法定撤销情形,送养人、收养人或成年养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收养关系。但非法定情形,送养后不能随意撤销收养。
自愿送养和收养活动在合法范围内并不违法,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送养人须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需存在特殊困境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且监护人患有精神疾病或无法识别控制行为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明显影响时,可送养至他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