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怎么鉴定?
医疗过错怎么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具体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与受理: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举证责任一般由患方承担。患方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受理并确定鉴定机构。
2.质证与材料提交:双方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鉴定材料,并质证材料的真实性。
3.鉴定机构选择:法院技术科会确定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若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决定。
4.鉴定听证: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双方提交材料并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补充: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认为材料有所遗漏的,可通知法院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材料。
6.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机构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医疗事故鉴定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是各级医学会,其鉴定专家多为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体则是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其鉴定人员多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医疗事故鉴定可由医疗卫生部门做出决定,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4.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往往无鉴定人员的签名,法院难以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报告中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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