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什么情况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合伙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如何认定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那么该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若担保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也可被判定无效。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人如何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明确保证方式:
确保约定的保证方式确为一般保证,这样只有当债务人无法偿债时才须承担保证责任。
注意保证期限:
在保证期限内,如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即可免除责任。
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况:
如因欺诈、胁迫等导致担保协议失效,亦可不承担责任,但需保留相关证据。
注意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变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改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以减轻债务,保证人依旧应对变更后的债务负责;而如果加重了债务,则保证人只须承担加重的那部分责任。
审慎签订担保合同:
办理担保业务务必审慎,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至关重要。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