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之后能不能撤销-
交通事故立案之后能不能撤销?
交通事故立案之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若交通事故情节轻微且不涉及刑事案件,仅需对受损害方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么当事双方若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便可向负责此案的交警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请求撤案。
若该起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或需要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原则上不能够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主要有以下程序: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则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如有争议,可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审理前准备: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之后,法院会安排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环节。然后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尝试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4、判决或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当事人同意判决结果的,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结果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判决为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二审(如有):如果进入二审程序,则二审法院会进行立案、开庭、合议庭合议、宣判等流程。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应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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