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别人做生意属于什么行为-
妨碍别人做生意属于什么行为?
妨碍别人做生意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妨碍行为给商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妨碍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相关犯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怎么处罚扰乱门店正常营业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扰乱门店正常营业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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