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n加1是怎么算的-
裁员补偿n加1是怎么算的?
裁员补偿“N+1”的计算方式可以归纳如下:
经济补偿金 = 月工资 × (工作年数 + 1)。
N代表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代表在无过失性辞退时,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须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年假没休被裁员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年假没休被裁员了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要求赔偿的方式如下:
1、年假未休补偿:企业应该根据员工本年度应享未享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其中包括了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偿为日工资收入的200%。
2、裁员经济补偿:裁员时,员工还可以依据自己在企业中的服务年限,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综合赔偿:员工被裁员时,可以同时要求年假未休的补偿和裁员的经济补偿。年假补偿按照未休天数和日工资收入计算,裁员补偿则依据服务年限和月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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