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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8-11 11:46 分类: 最新更新 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户籍与居住年限: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具体年限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要求,如连续满3年或5年等。

  2、婚姻与年龄:申请人必须已婚,且具备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为35岁,女性为30岁)且为无房户。

  3、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申请前需满足一定的住房面积要求,通常要求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一定标准,如48平方米等。

  4、收入与财产:申请家庭的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80%。具体数额会根据每年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在土地使用权层面上通常为70年。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年限,实际上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无限期”或固定年限的说法。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只要房屋存在,购房者就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产权”并不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时,购房者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续期或进行其他处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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