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时且未支付加班费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吗-
加班超时且未支付加班费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吗?
加班超时且未支付加班费是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就属于侵犯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为:
1、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缺乏必要条款、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或显失公平等。
2、拖欠或克扣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无故克扣职工工资。
3、不支付加班费:安排职工加班后,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4、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未提供劳动保护:未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如安全设备、防护措施等,导致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
6、不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经法定程序或无正当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损害职工权益。
8、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定,强令职工加班,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限制。
9、就业歧视: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对职工进行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歧视。
10、侵犯休息休假权:不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如未安排年休假、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等。
11、扣押证件或收取财物:扣押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或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收取财物。
12、通过调岗、降薪等方式迫使职工离职:以不合理的方式调整职工岗位或降低职工薪酬,以达到迫使职工离职的目的。
13、限制人身自由或侮辱体罚: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或侮辱、体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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