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可以在合同中注明-
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可以在合同中注明?
是的,如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电路老化、燃气泄漏等,租客有权在合同中注明并要求房东进行修复。如果房东拒绝修复或无法修复,租客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降低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签订租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了,无模棱两可的表述。
2、要特别注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还要检查房屋的实际状况与合同描述是否一致,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可以在合同中注明?”的详细内容,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郑重声明: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