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年生产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年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生产有害食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这一构成要件强调了生产有害食品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公众健康的双重危害。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生产有害食品罪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具体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单位(如企业、工厂等),只要实施了生产有害食品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生产有害食品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即如果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则不构成生产有害食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有害食品罪和销售有害食品罪是同一种类型罪名吗?生产有害食品罪和销售有害食品罪在广义上可以被视为同一种类型的罪名,即它们都属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范畴。然而,在刑法具体条文中,这两个行为通常被合并表述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既包括了生产行为,也包括了销售行为。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这里的“生产”和“销售”是并列的两种行为方式,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在实践中,生产有害食品罪和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阶段的不同。生产有害食品罪侧重于食品的生产加工阶段,强调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销售有害食品罪则侧重于食品的销售阶段,强调销售者明知食品中有毒、有害而仍然进行销售。然而,由于这两个行为往往紧密相连,且都严重危害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刑法将它们合并规定为同一罪名进行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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